关于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经费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经费的公示


  • 文章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 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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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经费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开放共享服务合同(协议)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审核标准的31家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给予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按出租仪器设备收入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现将河北省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单位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凡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业务咨询电话:0311-86045526

  附件:2025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单位及金额明细表.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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