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第一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效能,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各地方积极申报,58个省、市、县提出试点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方案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四川;南京、苏州、常州、宁波、济南、烟台、潍坊、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三亚、昆明;义乌、绍兴市柯桥、晋江等9省16市3县为第一批试点地区。
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将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一站式”综合保护平台,集聚多方知识产权资源,推动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等渠道协同保护机制。加强维权援助工作力度,促进纠纷前端化解,强化部门沟通协作,规范顺畅衔接程序,促进纠纷解决流程简化、优化、快速化,推动调解、仲裁等多元力量参与。切实提升纠纷处理速度和质量,发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效能,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创新创业提供支撑保障。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支持指导力度,督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出实招、出成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增强市场主体创新投入信心,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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